根据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及《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近两年,在省卫生厅的支持下,天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建设列入了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中,使全市80%的乡镇卫生院得到新一轮的建设,半数以上的村卫生室有较高标准的场所执业,改善了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础条件。天门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严把“四关”,使项目建设取得了成效。
一是严把组织领导关。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组织、发改委、财政、卫生、规划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检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是严把建设标准关。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湖北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先后制定下发了《天门市卫生局关于规范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天门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的项目建设,统一按照先申报,再规划,后筛选的原则确定项目单位,力求每个项目建设符合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村卫生室的项目建设,按照“资金以奖代补,村医联合自助,建设因村制宜,资产集体所有,业务规范管理”的原则,与组织部门开展的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相结合,实行共建共享,方便当地群众就近就医。
三是严把投入渠道关。对要求开展国债项目建设的乡镇卫生院,要求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不能少于项目资金的50%;对自身有能力开展建设的单位,可以先建设,再立项。对村卫生室建设,要求村医生配套资金不能少于4万元。同时,用市财政配套的资金,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和边远乡镇卫生院建设。去年以来,全市共投入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建设资金1200余万元,其中国债建设项目资金356万元,自筹资金600余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近300万元,重点改造了11个乡镇卫生院和102个村卫生室。今年将继续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再完成7—8个乡镇卫生院和102个村卫生室的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严把检查验收关。为了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采取了由领导挂片、机关干部挂点的工作机制,定期到项目单位督导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与矛盾。项目实施完工后,统一制定了项目考评细则,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考评。对项目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予以拨付项目经费,并全额拨付配套资金;对考评得分在85—89分的,只拨付项目经费,整改达标后再拨付配套项目资金;对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定为验收不合格,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
截止目前,全市11个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已陆续竣工,6个乡镇卫生院通过了验收检查,75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共完成项目建设面积17686平方米,其中完成乡镇卫生院建设面积11566平方米 ,完成村卫生室建设面积6120平方米,有力地改善了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为农民朋友搭建好了医疗卫生服务平台,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天门市卫生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