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做好创建甲级村卫生室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年初申报的创甲卫生室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
2008年12月2—5日。
二、考核验收标准
按照《湖北省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和《湖北省一般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进行考核验收。重点要求如下:
1、房屋面积达标。一般村卫生室不得少于80平方米、中心卫生室不得少于120平方米。
2、科室设置合理。要求“五室”分开,即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处置室和药房独立。
3、标识标牌规范。中心卫生室统一挂“××镇××中心卫生室”,一般村卫生室统一挂“××镇××村卫生室”。不得挂其它专科之类的标牌。
4、制度统一上墙。要求制度内容、规格和个数统一。各种登记齐全。
5、常规设备齐全。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出诊箱、压舌板、贮槽、换药盘、敷料罐、观察床、诊断床、诊断桌、药柜、治疗台、输液架、氧气袋、紫外线灯等。
6、消毒隔离到位。正确配制和使用消毒液。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要求送卫生院集中处理。
三、考核验收安排
卫生局组织3个检查组,采取查看现场的方式,对各创甲卫生室进行考核验收,每个乡镇检查时间为半天,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卢业银
成员:陈 蓉 邵世文
考核单位:干河防保站、沙湖、杨林尾、西流河、长淌口卫生院
第二组 组长:郭秋生
成员:陈 锐
考核单位:龙华山防保站、陈场、通海口、沔城、郭河、彭场卫生院
第三组 组长:高 慧
成员:殷蝉玉
考核单位:沙咀防保站、郑场、毛咀、楼河(含九合垸)、三伏潭、胡场卫生院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照标准迅速做好迎检工作。
仙桃市卫生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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