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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仙卫生发[2008]12号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调整如下:

 

闵银华    局党委书记、局长

 

一、责任范围

1、对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卫生局所属二级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卫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分析研究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和有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报告;

3、亲自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帮助纪检、监察部门排除办案阻力,解决办案困难;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5、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目标规划和各项制度的落实;

6、负责召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廉洁从政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封官许愿;

8、带头廉洁自律,教育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家属子女。

 

张雁冰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局党办、局办公室、局计财科、局计生办、市中医院及新里仁口、张沟、杨林尾、姚咀卫生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并负责向局党委汇报;

2、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对分管范围内的财务、后勤等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好重点监督指导;

5、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6、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7、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周升平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市红会办、市一医、市脑医、陈场卫生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分管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好重点监督指导;

4、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5、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陈京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局人事科、市医鉴办及毛咀、河、谢场、麻港、胡场等卫生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分管范围内的人事、工资待遇及医疗事故鉴定等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好重点监督指导;

4、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5、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田碧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局疾控科、监察室、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及城区三办防保站)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分管范围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纪检监察等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好重点监督指导;

4、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5、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卢业银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市合管办、市三医院及长口、郑场、敦厚、大福、彭场等卫生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分管范围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院改制等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好重点监督指导;

4、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5、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徐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局基妇科及西流河、通海口、复兴等卫生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协调、督办及重点人的稳控工作等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好重点监督指导;

4、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5、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韩银灯    局党委委员、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局医政科、卫生监督科、药品招标办、市卫生监督局、市血站、市惠民医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对分管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管理、卫生监督执法等重点部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好重点监督指导;

4、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5、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李国成    局党委委员、市爱卫办主任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市爱卫办、市皮防院及沔城、三伏潭、下查等卫生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4、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张新    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一、责任范围

对分管的单位(局工会办、市工业园区医院及沙湖、郭河卫生院)和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局党委提出奖惩建议;

4、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委报告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严格遵纪守法,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OO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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