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全市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及学生常见病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疾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 2、指导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搞好消杀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防止院内感染; 3、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和救治,防止和控制疫、病情的发生和蔓延; 4、依法统计、报告、发布疫情; 5、组织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对口机关:省卫生厅疾控处、应急办,市政府办公室等。 电话:323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