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负责全市医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和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负责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注册登记;
3、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医疗机构的国家技术标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
4、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负责血站、单采血浆站、中心血库的设置审批和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
5、负责全市临床检验和临床药学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的管理并组织相应的科研工作;
7、负责组织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及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8、组织对全市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与调解工作;
9、负责全市医疗广告的审批管理。
对口机关:省卫生厅医政处、中医处,市政府办公室等。
电话:3231120 E-Mail:xtyzk611@163.com 网址:yz.xtws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