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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士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仙桃市卫生局

                                            

仙卫生函[2008]18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士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8512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正式施行。为了做好《护士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市卫生局决定在今年5月份开展《护士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就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广大护士在保证患者生命安全、促进康复和减轻痛苦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2008年国际护士会确定的以“提高社区护理品质,引领初级卫生保健”为主题活动的要求,明确社区护理工作对丰富和拓展护理工作内涵,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护士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社区护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对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突出重点

这次宣传月活动主要是宣传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护士条例》的主要精神、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重点围绕《护士条例》的主要内容,宣传如何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如何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如何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同时,要结合今年“国际护士节”的主题,宣传护理工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性。要结合宣传《护士条例》,积极宣传我市护士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宣传在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护理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秀护理工作者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风范。

三、创新形式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创新宣传月活动的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内容丰富、活动充实。在宣传月活动中,各单位至少要做到“四个一”,即:召开一次会议,要召开一次学习宣传贯彻《护士条例》的专题会议;举办一次讲座,要举办一次学习《护士条例》的专题讲座;开展一次活动,要开展一次以宣传实施《护士条例》为主题的活动,如上街义诊、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文艺演出、慰问临床一线护士、到敬老院或福利院上门服务等;做好一次评选,要积极参与“湖北省十佳护士”评选活动,发动本单位的职工积极参加投票。

四、确保效果

各单位要利用《护士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宣传月活动的作用。力争通过宣传活动,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护士条例》的高潮,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护理工作和重视护士、关心护士、爱护护士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护理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改进护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努力工作。

活动结束后,请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我局医政科。

联 系 人:李书荣

联系电话:0728-3231120

 

 

 

 

 

 

                      OO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开展  《护士条例》  宣传月活动          

  仙桃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6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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